(是搶救舊物的搶舊喔~)
民國102年1月26日,城市修理站團隊依循台北市環保局提供的<102年農曆春節錢大型廢棄物清運資訊>,帶著一支貌似警犬的米克斯,前進內湖區西湖市場的丟棄點,觀察物品被丟棄的情形。
早上八點,現場已有大量廢棄物品堆積成小山丘。
各式各樣被丟棄的物品應有盡有!有的老舊、有的損壞、有的甚至是全新的!
除了清潔隊員,現場還有不少民眾東張西望,不時與身邊人(不管認識或不認識)討論地上物品的可用性。
來尋寶的我們探頭探腦,大家翻找著可用物品,可帶回去繼續利用。大雄見到一對夫妻,帶著四張外觀完好的和室椅來丟棄,椅子都還沒落地,大雄一個箭步立刻上前攀談,他們說椅子都好,只是現在不需要了,於是大雄認領了一張。
如此熱鬧,像是非洲大草原上的大雜燴派對,禿鷹、鬣狗齊聚,各取所需,只不過,沒被認領走的東西最後並不會化成土地的養分,而會進入焚化爐通通燒光,成為你我呼吸的空氣,與一些戴奧辛。
這次的戰利品!(只可惜我們目前生活中缺乏的東西不多,量力拿取摟)
復古椅
因為很喜歡奶茶所以就帶回家了、全套保齡球組、小皮椅……等等
而在大搶舊的過程中,有些民眾想要撿金屬的物品時,被清潔隊員阻止。隊員表示,這些是他們撿的,希望民眾不要拿走。
但是為什麼清潔隊員能阻止民眾撿取呢?
依照當天我們在現場的觀察,廢棄物被清潔隊員分成:
1.金屬類(物品本身是金屬製作,或者大部份為金屬製作)。
2.大型傢具(絕大部份是木製,狀況良好,狀況稍微不佳就直接被丟到下面的分類)–應該是會被帶到再生傢俱中心做修復與拍賣
3.其他的垃圾(除了以上兩種,其他都被歸在這一類,並無再細分為紙類、玻璃、塑膠……等等)
為了瞭解相關規定,我們打電話向環保局人員詢問這個問題,到底民眾可不可以自由拿取地上的“垃圾”呢?
電話那頭的回覆是,只要是有公告或電話預約清除大型垃圾的地點之垃圾都屬於公物,而基本上公物是不能撿取的,雖然不會嚴格強制民眾不能撿取,但基本上清潔隊員有權禁止。
這時候呢,我們可以來思考一下,在目前的資源回收與垃圾清運處理方式來看,在垃圾堆中所存在的,那些堪用、甚至是全新的物品被帶回垃圾場之後,如果可以回收,這些物品價值的計算方式就是依照”重量“與”材質種類“,而非原本物品的用途與價值;又如果是無法回收的物品,就是直接壓碎,丟到焚化爐燒掉。
(舉例來說,一本原價1800的攝影集,一旦回收,在紙類回收的價格計算,書籍紙每公斤約2-5元,但如果進入二手販賣,可能還有八折以下的價值,如果是絕版的書籍價格更是會比原價還貴)
兩相比較,如果能讓有需要的民眾再次利用,是不是更符合資源再利用的觀念呢?
關於當天資源回收的做法,官方說法表示,清潔隊員都是帶回去再分類。
不過這點我們在現場看得很清楚,除了金屬之外,其他的可回收塑膠類、紙類、瓶罐、舊衣類……等等,完全都是在沒有分類的情況下,就直接被丟進垃圾車車斗壓碎混合,如何”帶回再分類“呢?(垃圾車回去之後其實也就是直接將垃圾倒進焚化爐的儲坑,並不會在經過第二次的分類)
這樣的垃圾清運方式是有漏洞的,所謂的”環境保護局“是否應該制定教完善的清運規劃,確實做好資源再利用,進而達到真正的”環境保護“?!
大搶舊之後,我們順道經過寄賣跳蚤市場,與老闆鄭國華先生聊聊關於大搶舊的問題。沒想到竟然意外遇到,我們在現場遇到的,招財貓的主人!!因為阿姨已經買了水晶(大概是招財貓業績不佳),所以招財貓被他拿去丟掉了。結果店裡正好有人想找招財貓。老闆說,要丟掉之前可以先拿來寄賣看看,不僅可以賺些小收入、又能找到下一位需要的人,這樣招財貓就不會喪命了@@
其實當物品不再被我們需要,除了垃圾車之外,是不是能有更好的去處呢?
就像是那位阿姨的招財貓,如果民眾多一些選擇,或許能夠達到雙贏的局面,環境自然也少了許多”垃圾“。
又或許在這個錢難賺的時代,許多的二手市集、二手商店,能把我們所謂的垃圾轉換成財源呢!
套一句大雄說的:
”既然不是所有的傢具都能進入再生傢俱體系,與其隨著有缺陷的制度生活,接著成為消費體系的一根小螺絲釘,不如讓身為主人的我們,來想想該怎樣為家中的老朋友們找到心生的機會“
同時也期待大家,能在不景氣的新年,來一場你和等待第二春的物品的美麗邂逅!
p.s. 記得撿到寶的同時,跟清潔隊員說聲:謝謝,辛苦了!!
by 阿強 大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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